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长沙市岳麓区尖山路709号谷乐园11栋2504号房屋(实勘为麓谷小镇)
权证号:20190374377、20190374378,发证日期2020/1/14,用途为住宅,产权面积94.05㎡,分摊面积18.76㎡,钢混结构,总层数33层,标的位于第25层,户型为3室1厅1厨1卫,朝向南,建成时间约为2018年,产别为私有房产,产权来源为购买商品房。现状为自住。
参考协议价752800元。起拍价752800元,加价幅度3000元,保证金113000元。
特别提示:
①房屋依现状拍卖,房屋内家具家电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②房屋相关学位、落户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若因该问题导致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展示看样时间:暂定于2020年8月5日14:00-15:00,如需看房,请提前与(湖南法拍网法拍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预约报名。
标的名称:长沙市岳麓区尖山路709号谷乐园11栋2504号房屋
权证号:20190374377、20190374378,发证日期2020/1/14
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湘0102执3581号
标的所有人:杨海龙
标的现状:自住
权利限制情况:本院查封有处置权。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产权面积94.05㎡,分摊面积18.76㎡,钢混结构,总层数33层,标的位于第25层,户型为3室1厅1厨1卫,朝向南,建成时间约为2018年,产别为私有房产,产权来源为购买商品房。其他未尽事宜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
所在小区:麓谷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