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
长沙市岳麓区映日路679号建发央著雅苑10栋二单元1506号房产。
预售证号:XX18-0219;预售合同号:XX1802191506;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90275011;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40.76平方米;房屋登记总楼层49层(电梯从B2层至49层),该标的位于第15层。
本次拍卖包含入户门、窗等现有的不可移动装饰装修(此次拍卖标的装修状态为毛坯),不包含可移动家具、家电以及内放物品。
标的其他情况详见“标的物介绍”栏情况调查表及附件情况说明,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标的评估价2593785元。
起拍价:2460500元,保证金:25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为坚决落实“房住不炒”的政策,落实“精准调控”的要求,根据长沙市购房限购相关政策,参与本标的物的竞买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在竞拍前需自行通过长沙住房APP平台或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进行购房资格审查。若竞买人无购房资格参与竞拍,拍卖成交后,因竞买人不符合长沙市房屋限购相关政策无法过户,该种情形应视为竞买人悔拍,应承担悔拍的相应法律后果,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岳麓区映日路679号建发央著雅苑10栋二单元1506号房产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2)湘0181执1229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产权证号 | 预售证号:XX18-0219 预售合同号:XX1802191506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90275011 | |
标的所有人 | 刘*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占有状况 | | |
钥匙 | | |
抵押 | 有; 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天心区支行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介绍 | 房屋建筑面积 | 140.76平方米 |
装修情况 | 如图片、视频所示,毛坯 具体请实地考察为准,以标的现状为准 | |
梯户情况 | 2电梯2户 | |
户室情况 | 经实地勘察,2室2厅1厨1卫1阳台 ,客厅餐厅及阳台可以隔成两层,做成复式 可参照视频,具体以竞买人自行实地考察为准 | |
维护和保养 | 维护保养较好 请实地考察,最终以标的现状为准 | |
房屋楼层 | 房屋登记总楼层49层(电梯从B2层至49层),该标的位于第15层 |
所在小区:建发央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