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广场5栋301号房屋,权证号码:715147854,产权产别:私有房产,房屋用途:住宅,产权来源:买受,建成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发证日期为2015年6月25日,产权面积为122.96平方米,分摊面积为23.84平方米,房屋总层:33层,房屋户型现状为三室两厅一厨一卫,该房屋与303号房屋部分打通,买受人需自行恢复原状,该房屋有抵押。
协议价:1800000元(不包括房屋内家具家电),起拍价:1620000元,保证金:16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特别注明:
1、该协议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认定。
2、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房屋相关学位、落户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若因该问题导致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院的司法拍卖,除本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外,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所以为避免您有可能产生超出实际交易的支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参与竞拍。
5、请勿将拍卖尾款打入淘宝账号,尾款账号见本公告第十条。
执行案号 | (2020)湘0104执1352号 | 执行员和电话 | |
标的物名称 |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广场5栋301号房屋(权证号码:715147854) | ||
情况说明 | 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 |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广场5栋301号房屋 | |
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 | 有原件,抵押在申请执行人处 | ||
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 | 看样联系:188 1710 3604(刘法官) | ||
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 | 本院查封,有处置权 | ||
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 无 | ||
6.有无优先购买权? | 无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该房屋与303号房屋部分打通,买受人需恢复原状。 |
所在小区:奥克斯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