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人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根据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情况表》记载:房屋坐落于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洲公寓R2栋11E,权证号为714110054,产权面积为115.18㎡,房屋用途为住宅,产权来源为买受,建成时间为2000年1月1日,发证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房屋格局为2房2厅1厨1卫1阳台。
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物已设立抵押;
2、拍卖起拍价不包含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3、房屋是否限购、相关学位、户口迁移及落户等问题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并确认,若因该问题导致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其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房屋价格为双方当事人议价结果,本次拍卖对拍卖标的物所作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现状以现场看样实物及交付时为准,建议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如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院已将本次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给长沙信发拍卖有限公司,除公告中公布的辅助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外,并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任何中介机构因该标的作出的承诺、签订的中介合同,均不代表本院及辅助机构立场,亦不受法律保护。除该标的应缴、欠缴的税费、过户费及物业管理等费用外,本次拍卖不收取任何费用,中介机构以任何名义收取的费用均与本院及辅助机构无关。建议意向竞买人自行参与竞拍;
协议价:800000元,起拍价:800000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所在小区:银洲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