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尖山路399号盛世东方大院六期6-27-L栋101号房(权证号码为20160001629)
房屋面积188.57平方米,分摊面积5.65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室内为毛坯房,登记用途为住宅,建成时间2013年3月,登记时间2016年9月。
特别提示:
①房屋有抵押。
②房屋所欠缴的水电、物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③房屋依现状拍卖,房屋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④本次拍卖标的物未提供《土地权证》,但评估公司设定此次拍卖标的物房产所占土地均为出让地,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其它土地相关费用已缴纳,也即若为划拨地,还存在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可能。
⑤“520”限购政策暂未对法院拍卖房产有限制性规定,但若后续政策变动导致无法过户,法院概不负责,请有意竞买人慎重考虑。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
协议价:240万元,起拍价:240万元,保证金:4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均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17:00。有意看样者请事先通过电话咨询预约,看样时间:2020年6月25日下午15:00统一安排看样。
执行案号 | (2020)湘0105执恢339号 | 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0731-89602173 | |
标的物名称 | 长沙市岳麓区尖山路399号盛世东方大院六期6-27-L栋101房(权证号为20160001629) | |||
情况说明 | 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 | 长沙市岳麓区尖山路399号盛世东方大院六期6-27-L栋101房 | ||
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 | 有抵押权,原件在抵押权人处 | |||
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 | ||||
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 | 本院查封 | |||
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 无 | |||
6.有无优先购买权? | 无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特别提示: 1、办理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该房屋已设立抵押他项权,抵押权人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支行; 3、房屋按现状拍卖,对于房屋质量等问题不予涉及,其瑕疵及权利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负责; 4、房屋所欠缴的水电、物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持本院拍卖成交裁定书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6、房屋现已空置; | |||
8.周边状况 | 1、东近尖山路,西近青山路,南近望青路,北近雷锋大道; 2、附近有217路, 385路, W109路, W157路, W167路, W208路, W218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该区段,交通便捷; 3、文体娱乐:尖山湖公园、麓谷公园、时代广场; 4、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麓谷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山营业所、广发银行高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科创新材料支行; 5、酒店:维也纳国际酒店、奥园精品酒店、简约快捷酒店; 6、医疗:湖南光琇医院、麓源社区卫生服务站、湖南航天医院; 7、学校:博才金鹰小学、麓谷第二小学、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青山中心小学; 配套设施齐全。 |
所在小区:盛世东方大院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