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99号江山帝景小区哈佛四期A1A2A3栋307室,建成于2019年1月,钢筋混泥土结构,权证号码20210066829,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108.74㎡,所在楼层/总楼层:3/32; 外带坪(未在产权面积内)。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财产。
2、拍卖房屋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3、拍卖房屋评估价由“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出具,对拍卖标的物所作说明和提供的照片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现状以现场看样实物为准,建议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如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估价:109.3361万元,起拍价:109.3361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为坚决落实“房住不炒”的政策,落实“精准调控”的要求,根据长沙市购房限购相关政策,参与本标的物的竞买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在竞拍前需自行通过长沙住房APP平台或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进行购房资格审查。若竞买人无购房资格参与竞拍,拍卖成交后,因竞买人不符合长沙市房屋限购相关政策无法过户,该种情形应视为竞买人悔拍,应承担悔拍的相应法律后果,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所在小区:江山帝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