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重阳路170号和隆大夏913,房产证为20180440565号,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规划用途为住宅,登记日期为2019年03月19日,房屋装修现状为简单装修,有电梯,房屋总层数为28层,标的物为9层,建筑面积:103.29㎡。
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1、该房屋户型原结构为3室2厅,现状是已改为4个单间。
2、该房屋设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该房屋的评估价格由“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出具,起拍价格不含房屋中现有家具及家电及可移动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特别提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现状以现场看样实物为准,建议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如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估价:1162541元,起拍价:930033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所在小区:和隆花半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