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许家洲路106号锦峰苑(实勘兰亭湾畔)2栋2703号房屋,权证号:20170174610号,房屋面积76.88平方米,分摊面积17.68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建成时间:2015年4月23日,发证日期:2017年8月31日,室内为毛坯,2室2厅1卫,有抵押,无租赁。
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设有抵押,抵押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2、拍卖标的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标的所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由被执行人占有,被执行人未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依现状拍卖,标的物瑕疵及权利纠纷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负责;
5、本次拍卖标的物未提供《土地权证》,此次拍卖设定标的物房产所占土地均为出让地,土地出让金和其它土地相关费用已缴纳,也即若为划拨地,还存在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可能;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持本院拍卖成交裁定书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网络拍卖相关手续较为复杂,办理时间相对较长;
7、不动产限购政策暂未对法院拍卖房产有限制性规定,但若后续政策变动导致无法过户,法院概不负责,请有意竞买人慎重考虑;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
协议价:88.4120万元,起拍价:88.4120万元,保证金:17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执行案号 | (2020)湘0105执恢457号 | 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0731-89602173 |
标的物名称 | 长沙市岳麓区许家洲路106号锦峰苑(实勘兰亭湾畔)2栋2703号房屋(权证号码:20170174610) | ||
情况说明 | 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 | 长沙市岳麓区许家洲路106号锦峰苑(实勘兰亭湾畔)2栋2703号房屋 | |
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 | 有 | ||
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 | |||
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 | 已查封,本院有处置权 | ||
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 无 | ||
6.有无优先购买权? | 无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办理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物拖欠的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上述房屋本院依现状拍卖(不包括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物品),标的物瑕疵及权利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负责; 3、买受人持本院拍卖成交裁定书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4、有抵押,抵押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所在小区:兰亭湾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