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贾志华、刘慧名下位于岳麓区含光路77号恒大御景湾二期10栋1404号房
不动产权证号:湘(2018)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44175号、0244176号
房产所有权人:贾志华、刘慧
规划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02.07平方米
查封情况:被新宁县人民法院查封
其他详情请查看《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起拍价:143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所在小区:恒大御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