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邓志斌与罗雁冰所有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南二环一段518号阳光壹佰新城2-5(A9)栋417号的住房一套,权证号:709003126号,建筑面积146.41平方米,该总价值范围包括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和装饰装修,但不包含房屋内可移动的电器、家具和设施设备等。
评估价178.0345万元,该总价值范围包括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和装饰装修,但不包含房屋内可移动的电器、家具和设施设备等。起拍价151.329325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财产类别:不动产
财产名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南二环一段518号阳光壹佰新城2-5(A9)栋417号的住房
标的物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南二环一段518号
标的物信息:
商业类标的情况说明
房屋所有权人:邓志斌、罗雁冰
房屋性质:商住房
所在层/总层次:8/4-5
权证号709003126号,建筑面积146.41平方米,评估价178.0345万元,该总价值范围包括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和装饰装修,但不包含房屋内可移动的电器、家具和设施设备等。
所在小区:阳光100国际新城(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