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沐风路19号梅溪青秀和园2栋402号房屋(权证号码:20170233703)及其室内家具物品,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75.85㎡,标的位于4楼,中等装修。
协商参考价1100000元。
起拍价1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保证金165000元。
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沐风路19号梅溪青秀和园2栋402号房屋(权证号码:20170233703),用途为住宅,建成于2014年,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75.85㎡,中等装修。标的所有权人为李怀仲,法院执行裁定为(2020)湘0102执恢102号原(2019)湘0102执9645号。
装修情况:中等装修。
公共配套设施:标的物位于长沙市岳麓区东方红路与沐风路交汇处。周边学习、娱乐、运动、休闲等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有工商银行、北京银行、梅溪湖公园、长沙市四医院、长郡梅溪湖中学、长沙市岳麓区实验小学等重要企事业单位、公共设施。出入较便利,有梅溪湖西地铁站、902、359、371路等多路车经过这里,该区域配套设施完善,较适宜居住。
标的有无物业费欠费情况及其他关于该标的的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标的协商参考价1100000元。关于本标的物税费的负担,在本标的物《拍卖公告》上均已载明,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所在小区:梅溪青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