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1、被执行人吴倩希名下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铜盆湖路1号峰景苑4栋1104的房产(房产证号:715003046),建筑面积:128.26平方米(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规划用途:住宅;拍卖物性质:商品房;拍卖物是否欠地价和土地使用费:不详,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是否存在租约:截止本公告发布之前,暂无人申报,请自行核实,以实际情况为准;该房产有抵押。注: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物的楼层、户型、朝向等相关信息以房屋实际情况为准。
2、起拍价:人民币108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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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铜盆湖路1号峰景苑4栋1104的房产 | |
拍卖依据 | (2019)粤0305执12637号执行裁定 | |
权证情况 | 房产证号:715003046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租赁情况 | 不祥 | |
钥匙 | 无 | |
询价价值 | 人民币1313984.70元 | |
拍品权利限制情况 | 有抵押,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情况不详 |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铜盆湖路1号峰景苑4栋1104的房产。 2、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F A、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B、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C、拍卖物按现状拍卖; D、(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深圳市的房屋限购(限售)政策规定的条件;受托方在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应书面告知其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2)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3)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4)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F、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 3、本房产所欠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等)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款中,如有欠费需由买受人自理,具体费用可自行咨询相关管理单位。 4、拍卖成交后,本院依法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买受人的权利,买受人需承担过户所产生的税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5、如该房产目前有人使用,竞买人须自行核实相关情况,竞买人与租赁人(或使用人)纠纷应自行依法解决,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所在小区:山水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