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财产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八方小区38栋1单元202房,建筑面积:187.91平方米;
起拍价:人民币4291197元,保证金:人民币429119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0000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看样时间:法拍房是由处置法院统一组织看样,一般是安排在开拍时间前的3-5天,如需看样请于处置法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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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拍前:审核贷款资质、推荐房源、分析房源优势、预约看房、带您看房、帮助看房(拍照拍视频)、调查房源风险,出具风险尽调报告(确认是否限购、能否贷款、拍卖原因、欠款数额、原房东背景、房屋产权瑕疵、产权性质、评估税费、租赁占用、各类欠费、户口、学区学位情况、凶宅、小区情况等等)。
2、竞拍中:专业竞拍策略、辅助竞拍、指导交保、帮助代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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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八方小区38栋1单元202房 | ||||||||
拍 品 现 状 | 土地 性质 | / | 土地用途 | / | 房屋 性质 | / | 房屋 用途 | 住宅 | |
钥匙 | 无 | 欠费 | 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查询核实并承担 | ||||||
房屋 朝向 | 南 | 有无电梯 | 否 | ||||||
特殊说明 | |||||||||
拍品介绍 (一)标的介绍 1、财产属性详见查册及评估(询价)报告,法院不对财产质量作瑕疵担保,以实际交付为准; 2、房屋按现状、成交后法院负责清场交付的方式进行拍卖; 3、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标的的过户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法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须在收到法院拍卖成交裁定后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代缴税费的凭证,逾期未向法院提交代缴税费凭证的,法院不再就买受人代缴的税费办理退费,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所欠物业费、水、电、煤气等费用不详,需买受人自行了解并自行承担; 5、竞买人需具备相应的购房资格,否则将作无效竞拍处理,本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过户裁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不对过户作任何承诺。 上述拍卖标的为瑕疵品拍卖,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各《网络司法拍卖公告》及《网络司法拍卖须知》,一切风险和瑕疵请竞买人谨慎考虑。 (二)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该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 2、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3、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
所在小区:八方小区(C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