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跳马乡金屏村水岸新都142栋605号房屋 ,权证号:715251723号,房屋面积88.67平方米,3室1厅1卫,总楼层32层,室内为简单装修,登记用途为住宅,无抵押,无租赁。
特别提示:
①房屋无抵押。
②房屋所欠缴的水电、物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③房屋依现状拍卖,房屋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④本次拍卖标的物未提供《土地权证》,但评估公司设定此次拍卖标的物房产所占土地均为出让地,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其它土地相关费用已缴纳,也即若为划拨地,还存在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可能。
⑤“520”限购政策暂未对法院拍卖房产有限制性规定,但若后续政策变动导致无法过户,法院概不负责,请有意竞买人慎重考虑。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
协议价:66.75万元,起拍价:53.4万元,保证金:10.68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执行案号 | (2020)湘0105执恢95号 | 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0731-89602173 |
标的物名称 | 长沙市跳马乡金屏村水岸新都142栋605号房屋(权证号码:715251723) | ||
情况说明 | 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 | 长沙市跳马乡金屏村水岸新都142栋605号 | |
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 | 有 | ||
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 | |||
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 | 已查封,本院有处置权 | ||
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 无 | ||
6.有无优先购买权? | 无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办理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物拖欠的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上述房屋本院依现状拍卖(不包括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物品),标的物瑕疵及权利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负责; 3、买受人持本院拍卖成交裁定书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4、无抵押 |
所在小区:水岸新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