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长沙市岳麓区沐风路19号梅溪青秀和园三期7栋505号房产一处(建筑总面积:137.12平方米)
协议起拍价:82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名称 | 长沙市望城区白沙洲街道山水蓝天住宅小区二期19#20#605室房屋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2)湘0212执1003号之二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湘(2020)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30461号; 湘(2020)望城区不动产权第0030462号; | |
标的所有人 | 刘艳、汤红波 | |
标的现状 | 房屋规划用途 | 住宅 |
房屋性质 | 商品房 | |
土地使用权起始时间 | 2008/10/19至2078/10/19止 | |
是否已腾空 | | |
租赁情况 | | |
过户情况 | 持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件资料,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 |
钥匙 | | |
权利限制 情况 | 查封 | 已查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 |
抵押 | 有 | |
限购情况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及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参与本标的物的竞买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其他组织)须符合长沙市住房限购政策,在竞拍前需自行通过长沙住房APP或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进行购房资格审查。若竞买人无购房资格参与竞拍,拍卖成交后,因竞买人不符合长沙市房屋限购相关政策无法过户,该种情形视为竞买人悔拍,应承担悔拍的相应法律后果,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需提交具备长沙市购房资格相关证明资料,逾期未提交将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优先购买权人情况 | / | |
贷款情况 | 有 | |
限制竞买人情况 | 无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面积 | 137.12平米(专有建筑面积109.87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27.25平方米) |
房屋所在层/总楼层 | 6/33 | |
房屋竣工时间 | 2018 | |
房屋登记日期 | 2020年08月10日 | |
装修情况 | 精装 | |
周边配套 | 该拍卖标的位于长沙市望城区白沙洲街道山水蓝天住宅小区二期内,周边商业、生活、教育、服务等公共配套齐全,上下水、电力、电讯、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齐全。无明显大气污染、水文污染、噪声污染,无影响视觉环境的杂乱因素,非常适宜居住。 | |
其他介绍 | 电梯房,现有户型为四室两厅两卫(现有户型如与产权证上原始结构有改动,以房屋产权证原始图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恢复)请竞买人务必实地亲自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的拍卖范围包括该拍卖标的的房屋主体、土地使用权价值、供电、供水、及室内装饰装修等,按房屋现状交付。 |
所在小区:山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