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刘小华名下的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郭亮北路中鼎·江岸花城7#栋302室(权证号码:715017402)房屋。房屋有抵押,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贷款金额430000元,抵押部位302。拍卖标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高18层,该房屋所在第3层,竣工时间2013年4月10日,房屋产权登簿日期为2015年12月4日,建筑面积为160.17㎡,分摊面积为28.4㎡,层高约2.8米,户型为4房2厅1厨2卫2阳台1入户花园,法定用途为住宅,毛坯房,空置未使用;小区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交税费请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查询,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1.2元/平方米。该标的坐落于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郭亮北路中鼎江岸花城,东至郭亮中路,南至嘉福园,西至支路,北至黄桥大道,周边生活服务设施较齐全。房屋南朝向,朝向较好,南北通透,采光通风较好。
协议价:56万元;起拍价:56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
起拍价为双方当事人议价确定,未委托评估。
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房屋相关学位、落户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若因该问题导致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执行 案号 | (2020)湘0112执1595号 | 执行员和电话 | |
标的物 名称 |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郭亮北路70号中鼎·江岸花城7#栋302室 (权证号715017402) | ||
情 况 说 明 | 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 |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郭亮北路70号中鼎·江岸花城 | |
2.产权证有无原件? 原件在何处? | 有,原件在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行 | ||
3.有无钥匙? 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 | |||
4.查封情况 (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 | 首封 | ||
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 无租赁 | ||
6、房屋占用及腾房 | 无占用,毛坯、空置 | ||
7.有无优先购买权? | 无 | ||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欠缴物业费,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物业管理处查询。 |
所在小区:中鼎江岸花城
中鼎江岸花城地处望城县中心区板块,背靠八曲河风光带,前临郭亮北路,北接潇湘大道和高乔大道,南通望城县政务中心区及商业核心区,交通网络十分发达,配套设施非常完善,银行、医院、学校近在咫尺。小区总用地49373平方米,建筑面积近14万平方米,由多层、小高层、洋房组成。小区保留近100棵原生态古樟,精致园林,洋溢着浓厚的中土欧派文化气息,中鼎人注重品质细节,致力打造望城县的贵族生活领域。背靠江,前临规划中的连江公园,居家、投资升值两皆宜。作为望城县的重点形象工程,中鼎.江岸花城独具风格的建筑外观设计,元素源自浪漫之国法国的“蒙马特尔”,将引领望城县中心区板块的建筑美学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