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新地东方明珠三期1栋1002号房屋,权证号码:714000261、714000260。
房屋面积132.1平方米,有装修,登记用途为住宅,有抵押,不包括房屋内的家具家电。
特别提示:
1、办理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房屋所欠缴的水电、物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房屋依现状拍卖,对于房屋瑕疵及权利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负责。
4、买受人持本院拍卖拍卖成交裁定书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5、限购政策暂未对法院拍卖房产有限制性规定,但若后续政策变动导致无法过户,法院概不负责,请有意竞买人慎重考虑;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
评估价:131.86万元,起拍价:105.488万元,保证金:21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执行案号 | (2020)湘0105执恢121号 | 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0731-89602173 |
标的物名称 | 长沙市望城区新地东方明珠三期1栋1002号房屋,权证号码:714000261、714000260 | ||
情况说明 | 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 | 长沙市望城区新地东方明珠三期1栋1002号房屋 | |
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 | |||
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 | |||
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 | 本院查封有处置权 | ||
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赁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 无 | ||
6、有无优先购买权? | 无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办理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房屋所欠缴的水电、物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房屋依现状拍卖,对于房屋瑕疵及权利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负责。 买受人持本院拍卖拍卖成交裁定书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限购政策暂未对法院拍卖房产有限制性规定,但若后续政策变动导致无法过户,法院概不负责,请有意竞买人慎重考虑; |
所在小区:新地东方明珠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