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陈新江所有的位于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西108号金城和苑3栋307号的房屋,总层数共15层,拍卖物位于第3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长房权证天心字第714120461号;此拍卖物不包括室内外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的相关物品。
该房屋的设计用途为住宅,结构为混合,评估建筑面积88.47㎡,本次拍卖物的评估价值为89.0501万元。
房屋存在抵押关系,拍卖成交后按标的现状交付房屋。
起拍价:89.050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保证金:8万元。
统一安排于2020年07月14日上午10时看样。
拍卖名称 | 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西108号金城和苑3栋307号的房屋 | |
拍卖依据 | 司法裁定书 | |
拍品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长房权证天心字第714120461号。 | |
拍品所有人 | 陈新江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使用权类型 | 1、设计用途为住宅 2、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匙有无 | 无 | |
有无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配套情况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存在抵押关系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4、《评估报告》 | |
拍品简介 | ||
1、拍卖对象:位于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西108号金城和苑3栋307号的房屋,房屋总层数共15层,拍卖物位于第3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长房权证天心字第714120461号;建筑面积为88.47㎡。 | ||
2、权证编号情况:详见拍卖公告 | ||
3、税费负担情况: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优惠地价、土地让金和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及所有的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 ||
4、限购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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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物业情况: | 有 |
所在小区:兴汝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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