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鑫天山城明珠12栋一单元105号房产(包含房屋内的家具家电)[权证号码:715278231,他项权证号码:20180275059]。
标的物位于长沙市天心区鑫天山城明珠12栋一单元105号。建成时间:2010年4月29日,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日。钢混结构,产权来源为买受,房屋用途为住宅。
标的物周边有幼儿园:日出东方幼儿园、育才幼儿园、小天鹅幼儿园(远征阁南)、启明星幼儿园;中小学:南托中学、南塘中学、水电八局子弟学校;大学:省二轻工业学校、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长沙民政学院南院;商场:大热门购物中心;医院:荣军医院、融城医院、雅附二医院疗养中心;邮局:南托邮政所;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暮云镇农村信用社其他:长沙生态动物园(年底对外开放) 、生态动物园;小区内部配套:小区自带休闲游乐设施;公交有水电八局(中意厂) - 公交站:长株潭101路。
该标的物规划为住宅,建筑面积:92.45平方米,分摊面积:12.47平方米。协议价56万元,起拍价:56万元(包含房屋内的家具家电),保证金:8.4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说明:
1.此标的物拍卖价格申请人与申请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局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出现价格差异由双方承担相应责任。
2、意向买受人需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购房资格与过户产生的税费问题,因当地房产政策导致不能过户情形,本院概不负责。房屋相关学位、落户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若因该问题导致的悔拍情况由买受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目前“6.25”政策未明确对司法过户有限制性规定,但如果后续政策会影响过户,本院概不负责,请各竞买人慎重考虑。
执行案号 | (2020)湘0103执恢159号 | 执行员和电话 | 谢法官 0731-85890304 |
标的物名称 | 长沙市天心区鑫天山城明珠12栋一单元105号房产及室内家具家电[权证号码:715278231,他项权证号码:20180275059] | ||
情况说明 | 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 | 长沙市天心区鑫天山城明珠12栋一单元105号 | |
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 | 有,在抵押权人处 | ||
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 | |||
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 | 本院首封,有处置权 | ||
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 无 | ||
6.房屋占用及腾房 | 配合腾房 | ||
7.有无优先购买权? | 无 | ||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所在小区:鑫天山城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