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长沙市芙蓉区三湘中路恒达花园5-1栋107号房产(建筑面积为76.78平方米)。
评估价:169.21万元,起拍价:143.8285万元,保证金:16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介绍
标的名称 | 长沙市芙蓉区三湘中路恒达花园5-1栋107号房产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2)湘0204执恢139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20200269183 | |
标的所有人 | 王子艳 | |
评估基准日期 | 2022年8月3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商业 |
土地性质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 | |
是否已腾空 | ||
租赁情况 | ||
过户情况 | 请自行与相关部门咨询,法院不承担过户责任。 | |
钥匙 | / | |
权利限制 情况 | 查封 | 已查封(株洲市石峰区法院) |
抵押 | 无抵押 | |
限购情况 | / | |
优先购买权人情况 | / | |
贷款情况 | / | |
限制竞买人情况 | /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面积 | 76.78平方米 |
房屋楼层 | 1/7 | |
房屋竣工年代 | 1995年10月 | |
装修情况 | 估价对象所在楼宇外墙为墙漆,入户门为推拉玻璃门,室内装饰装修:地面为水磨石地面,塑料板吊顶;内墙刷墙漆。厨房地面铺设地砖,墙砖上顶,塑料板吊顶;卫生间内设盥洗台、蹲便器,墙面贴墙砖,地面铺设地砖,塑料板吊顶。 | |
周边配套 | 估价对象所在小区东临德政街、西临保利苑小区、北临恒达路、南邻长房德政园聚心苑小区。道路通达度好,周边临恒达路,有71路、03路、220路、287路、308路、502路等多路公交线路经过,交通便捷度好。周边有绿叶水果(恒达花园店)、家乡味时尚餐厅(恒达路店)、亚米连锁酒店、千惠超市、芙蓉兴盛超市等,商业繁华程度高。周边有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恒达路)、芙蓉区教育局德政园幼儿园等,教育配套设施较完备。 | |
其他介绍 | 估价对象与106号门面打通整体出租作“楚济堂药店”,实勘为恒达花园南苑5-1栋恒达路46号,估价对象为该药店的东边部分。估价对象位于第1层,为单间门面带厨卫,临恒达路,朝北。估价对象层高约4.2米,现局部隔成两层使用(二层做仓库),开间约4米,进深为17米,形状规则。物业为长沙市芙蓉区恒达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费为1元/㎡/月。(现有户型如与产权证上原始结构有改动,以房屋产权证原始图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恢复)。 |
所在小区:恒达花园(南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