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582号东方芙蓉园4栋1702的房屋,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16平方米,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149823号,简装,无租赁,有电梯。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权属人为陈*芳所有;权利负担信息:无。
起拍价700000元,保证金14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拍品名称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582号东方芙蓉园4栋1702的房屋 | |
权利来源 | (2019)浙0324执4042号裁定书 | |
权证情况 | 湘(2019)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149823号,建筑面积:116平方;用途:住宅;权利性质:出让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陈*芳所有 | |
拍品现状 | 用途及性质 | 1、住宅用地;2、出让 |
是否腾空 | 未腾空 | |
钥匙 | ||
配套情况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永嘉县人民法院查封,无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拍品介绍 拍卖对象: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582号东方芙蓉园4栋1702的房屋 1、费用负担情况: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的,转让房地产时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费用的,由被执行人承担。 2、瑕疵说明:(1)估计范围包括房屋内不可拆除的装修价值(地砖、乳胶漆等),不包括房屋室内可移动的电器、家具的价值。交付时的装修情况与评估不一致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2)建议买受意向人亲自实地看样并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再决定是否购买。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无产权登记部分如须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的,买受人应自愿接受处理(包括拆除)。(3)因疫情原因,房屋的腾空、交付时间可能延迟,以疫情实际发展情况为准。 |
所在小区:东方芙蓉园
东方芙蓉项目位于芙蓉区远大路与马王堆路交汇处东南角,处于长沙尚东板块核心位置。项目往西距离长沙火车站、公交汽车总站约5分钟车程,往东距离武广高铁和黄花机场约15分钟车程,地铁二号线万家丽站在项目南侧300米处,将于2015年建成投入使用,届时将大大方便出行,交通位置十分便利。项目坐拥尚东板块核心地段,俯瞰东城众多专业市场群,具备较高的商务、商业、投资价值。公寓、写字楼配备专业的设备设施,超现代化的外立面设计冠领群雄,建成之后,将成为尚东板块中央商务地标,极大的丰富片区商务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