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位于长沙市星沙大道南9号才子佳郡1栋1608室及其室内家具物品,权证号码:20170259847、20170259848,用途:住宅,产权面积:88.74㎡
详情可下载执行裁定书及其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议价:75万元,起拍价:67.5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说明
标的名称:长沙市星沙大道南9号才子佳郡1栋1608室及其室内家具物品
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湘0102执7797号
不动产证号:20170259848、20170259847
标的所有人:严X、曾XX
议价:75万元
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88.74㎡,分摊建筑面积为17.68㎡,装修房,钢筋混凝土结构,竣工时间为2013年12月24日,登记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有抵押,抵押权人为长沙市芙蓉区友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该房屋是否欠缴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处理。
其他关于该标的的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所在小区:才子佳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