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1281号恒大江湾4栋904房(权证号:20190056686,20190056687),产权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14.06㎡,精装
特别提示:
1、该次拍卖交易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承担;
2、拍卖标的所欠缴的水电费、物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标的物依现状拍卖,本次拍卖对房产的质量等问题不予涉及,标的瑕疵及权利纠纷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负责;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持本院拍卖成交裁定书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网络拍卖相关手续较为复杂,办理时间相对较长;
5、房屋现由被执行人占有居住,拍卖不含家具家电及生活用品;
6、该房屋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东风路支行;
7、该法拍房属于长沙市法拍房限购范围内。
详情可下载的评估报告及其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协议价:125.466万元,起拍价:100.3728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为坚决落实“房住不炒”的政策,落实“精准调控”的要求,根据长沙市购房限购相关政策,参与本标的物的竞买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在竞拍前需自行通过长沙住房APP平台或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进行购房资格审查。若竞买人无购房资格参与竞拍,拍卖成交后,因竞买人不符合长沙市房屋限购相关政策无法过户,该种情形应视为竞买人悔拍,应承担悔拍的相应法律后果,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所在小区:恒大江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