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二段98号鑫科明珠新寓4栋1703号房屋,产权证号:715120981,产权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30.82㎡。
详情可下载的评估报告及其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协议价:145万元。起拍价145万元,加价幅度3000元,保证金22万元。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介绍
标的名称: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二段98号鑫科明珠新寓4栋1703号房屋
权证号:715120981
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湘0102执4141号之一
标的所有人:易*
区位状况:周边有银行、学校、药店、公园等配套设施;附近有多条公交线路经过。
其他关于该标的的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所在小区:鑫科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