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
长沙市芙蓉区南阳街8号逸豪公寓2301号(产权证号:714196567,建筑面积78.75平方米)
该拍卖标的评估结果为103.45万元,起拍价为人民币82.76万元,保证金为人民币8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8000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所在小区:壹号公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