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物
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南明苑东21栋104房屋(权证号码为 20170198058,建筑面积:72.43平方米)。
该拍卖标的物参考价为人民币666400元,起拍价为人民币569772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10000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
执行案号 | (2023)湘04执恢83号 | ||
标的物名称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南明苑东21栋104房屋 | ||
调查情况 | 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南明苑东21栋104房屋 | |
2.产权证书及存放地; 标的产权证信息 | 权证号码: 20170198058 标的产权证信息:(1)规划用途:住宅(2)实际用途:住宅(3)建筑面积:72.43㎡(4)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 ||
3.钥匙控制情况(是否需要强制开锁) | |||
4.查封、抵押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 |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 ||
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 |||
6.房屋占用及腾房及其联系方式 | |||
7.优先购买权 | 无 | ||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学位、税费、水、电、气、物业、装修、总楼层及所在楼层、朝向、面积)可另附材料 | 建筑面积:72.43㎡ 户型:不详 房屋所在层/总层数:1/7 建成年代:2002年 装修情况:不详 欠费情况:以实际产生为准 周边配套:学校(大同第二小学)幼儿园(长沙市芙蓉区南明苑幼儿园)、医疗(芙蓉区陈新明诊所、九道湾社区-卫生站、鹤州医派中医馆等)、餐饮(一碗情深衡东土菜、钟欧餐饮、花之林人文茶馆、晚报小厨等)、酒店(北方人家旅馆、长沙宏福旅馆、湘城宾馆、怡程酒店等)、购物(步步高生活广场、富力广场、三湘花卉市场)、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其他(九道湾社区公园)等单位,相关配套、生活服务设施较齐全。评估 1 西、南临明苑街,东临晚报西街,北临火炬西路,附近有 19、812 路等公交经过,摩的通达,交通较便利; |
所在小区:东南明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