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518号佳兆业时代广场2栋2308号房地产(权证号码为20170233100,他项权证号码为20170236540)。
标的物坐落于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518号佳兆业时代广场2栋2308号房地产。房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南北朝向,建成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发证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总层数34层,标的物位于第23层,电梯房,户型为3室2厅1卫,室内为精装修。
该标的物为住宅用途,房屋所有权人黄艳艳,建筑面积为92.06平方米,分摊面积为19.53平方米。协议价:89.2982万元,起拍价:89.2982万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本次拍卖包含室内家具家电,详见附件《家具家电清单》。
特别注明:
1、该协议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房屋相关学位、落户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若因该问题导致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院的司法拍卖,除本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外,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为避免您有可能产生超出实际交易的支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参与竞拍。
【特别提醒】:目前“6.25”政策未明确对司法过户有限制性规定,但如果后续政策会影响过户,本院概不负责,请各竞买人慎重考虑。
看样时间:初步定于8月21日14:30-15:30,如需看房,请提前与(湖南法拍网法拍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预约报名。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产) |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518号佳兆业时代广场2栋2308号房地产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0)湘0111执3249号 | |
房屋产权证 | 20170233100 |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抵押权利限制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现状说明 | |||
房屋用途 | 住宅 | 产权产别 | 私有房产 |
腾房及租赁情况 | 被执行人暂住 | 优先竞买权 | 无 |
钥 匙 | 无 | 看样联系 | 详见拍卖公告 |
建筑总面积 | 92.06平方米 | 分摊面积 | 19.53平方米 |
装修情况 | 精装 | 房屋楼层/户型 | 23/34;3室2厅1卫1厨 |
标的物介绍 | |||
房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南北朝向,建成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发证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总层数34层,标的物位于第23层,电梯房,户型为3室2厅1卫,室内为精装修。 | |||
其他情况说明 | |||
A、除本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外,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为避免您有可能产生超出实际交易的支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参与竞拍。 B、标的物依现状拍卖,是否存在瑕疵,请有意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C、拍卖标的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D、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E、(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2)能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3)房屋户口、学位等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4)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F、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停车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G、本次拍卖包含室内家具家电,详见附件《家具家电清单》。 |
所在小区:佳兆业时代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