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东方之珠商住大厦1206号房屋。产权证号:00404525,产权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69.66平方米。
详情可下载的评估报告及其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网络询价:123.3343万元,起拍价:84.2万元,加价幅度:3000元,保证金(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取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纳款):12.7万元。
特别说明:房屋已打通,依现状拍卖。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介绍
标的名称:长沙市芙蓉区东方之珠商住大厦1206号房屋
权证号:00404525
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湘0102执恢567号之一
标的所有人:王XX
区位状况:周边有银行、学校、药店、公园等配套设施;附近有多条公交线路经过。
其他关于该标的的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所在小区:东方之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