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位于长沙县星沙镇湘龙街道办事处湘龙路以南,京珠高速西辅路以西三一街区一期7栋1004,房产证号为714053352号,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竣工时间为2006年03月10日,登记时间为2008年03月11日,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装修现状为简单装修,有电梯,房屋总层数为26层,标的物为10层,建筑面积为90.29㎡,专用有部分建筑面积70.77㎡,分摊面积19.52㎡。
1、该房屋设有抵押权,抵押权人为个人。
2、该评估价格由“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出具,起拍价格以评估价格为依据,不含房屋中现有家具及家电等。
特别提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现状以现场看样实物为准,建议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如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估价:745359元,起拍价:477031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所在小区:三一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