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长沙县星沙镇松雅安置区C-3-96号101室(建筑面积:55.26平方米、专有部门建筑面积:49.33平方米)、201室(建筑面积:73.8平方米、专有部门建筑面积:65.88平方米)、301室(建筑面积:73.8平方米、专有部门建筑面积:65.88平方米)、401室(建筑面积:73.8平方米、专有部门建筑面积:65.88平方米)、501室(建筑面积:73.8平方米、专有部门建筑面积:65.88平方米)房屋,房产证:00046269,房屋性质:商品房,房屋类型:住宅;规划用途:住宅;竣工时间:2007年1月1日;登记日期2008年1月31日。产权来源:自建。
本次拍卖所公示的照片与视频均为参考资料,本次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较为复杂,请意向竞买人实地勘察,了解标的详情。
2、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缴土地出让金、维修基金等费用,以不动产登记、税务机关登记的信息为准。
3、关于拍卖标的结构的特别说明:标的所在楼栋总层数为6层,产权登记的501室实际位于楼栋的第四层,与产权登记401室共通。产权登记的401室和501室目前由被执行人居住使用。
4、101室为通间,目前出租作为仓库;201室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301室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均为简装。
5、本次拍卖不包括可移动且移动不损坏标的价值的家具家电。
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变卖起拍价:213万元,保证金:21万元(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反悔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取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所在小区:松雅小区(CDEF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