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位于长沙县星沙镇潇湘社区安置房B15栋188号201、501室房屋,产权证号:湘(2017)长沙县不动产权第0034863号,产权性质:住宅,建筑面积:295.16平方米(201室为147.29平方米;501室为147.87平方米)。
详情可下载的评估报告及其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网络询价:2064233元,起拍价:115.6万元,保证金:17.34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名称:长沙县星沙镇潇湘社区安置房B15栋188号201、501室房屋
权证号:湘(2017)长沙县不动产权第0034863号
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湘0102执恢1491号
标的所有人:张银玲
标的现状:房地产现状用途为住宅,房屋维护使用情况良好;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书》。
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295.16平方米(201室为147.29平方米;501室为147.87平方米),分摊面积27.96平方米(201室为13.95平方米;501室为14.01平方米)。竣工时间为2008年01月01日,登记时间为2017年08月14日。
周边配套:标的小区周边有学校、银行等配套公共资源;有多条公交线路通过;标的所处位置较好,商服配套设施齐全。道路通达度较高,对外联接方便。
所在小区:城西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