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泉塘办事处方略90公馆714号房屋。房屋预告证明号:414019627,产权面积:32.62平方米,登记时间为2014年10月11日,房屋用途为商住。
评估价26.88万元。
起拍价22.8万元,加价幅度2000元,保证金4万元。
标的名称:长沙县泉塘办事处方略90公馆714号房屋
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湘0102执5614号之一
房屋预告证明号:414019627
标的所有人:王彩燕
标的权属情况:被执行人王彩燕所有。
标的物实物状况:按照现状进行拍卖
标的物权利瑕疵:有关契税、交易费、所有欠费等由买受人负担。
其他关于该标的的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所在小区:方略90公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