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位于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71-79号恒基凯旋门(住宅小区)2期17、18栋803号房屋(房产证号:湘2021长沙县不动产权第0005602);建筑面积:85.25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7.53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商品房;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标的所在层:8层,总层数:33层;限制情况:查封、抵押;竣工时间:2014年1月1日;登记日期:2021年1月19日;房屋现状为毛坯、空置;两梯四户;未落户;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所公示的照片与视频均为参考资料,请意向竞买人实地勘察,了解标的详情。
2.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缴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限购政策暂未对法院拍卖房产有限制性规定,但若后续政策变动导致无法过户,法院概不负责,请有意竞买人慎重考虑。
4.拍卖标的如有欠缴的物业(欠缴2020年度物业费1800元)、水电等欠费情况,所支出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10日内全部交清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拍卖标的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与出让方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纳的部分,应由出让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可凭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缴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7.买受人可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协商议价:79万元,起拍价:79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或其整数倍)。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执行案号 | (2021)湘0121执344号 | ||
标的名称 | 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71-79号恒基凯旋门(住宅小区)2期17、18栋803号房屋(房产证号:湘2021长沙县不动产权第0005602)。 | ||
情况说明 | 1、标的物所在地 | 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71-79号恒基凯旋门(住宅小区)2期17、18栋803号房屋 | |
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 | 有,原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处 | ||
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 | |||
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 | 本院已查封,有权处置。 | ||
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赁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 无 | ||
6、物业欠费 | 由买受人承担 | ||
7、房屋占用及腾房 | 毛坯、空置 | ||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所在小区:恒基凯旋门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