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变卖标的:长沙县星沙镇天华路山水人家11栋108室房屋,房产证:00040779。建筑面积:103.27㎡,房屋性质:商品房,房屋类型:商业用房。竣工时间:2003-1-1,登记日期:2007-08-23。所在楼层/总楼层:1/6。该房屋抵押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
网络询价:685099元,起拍价:616590元,保证金:6.8万元(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反悔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取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增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
执行案号 | (2020)湘0121执恢580号 | ||
标的物名称 | 长沙县星沙镇天华路山水人家11栋108室 | ||
情况说明 | 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 | 长沙县星沙镇天华路山水人家11栋108室 | |
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 | 有 | ||
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 | 简装 | ||
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 | 本院已查封,有处置权。 | ||
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 |||
6.有无优先购买权? | 无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一楼为茶室,阁楼为住房(商业用房) |
所在小区:山水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