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李静名下的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湘龙路42号保利香槟国际A7栋3302房产【不动产证号:湘(2019)长沙县不动产权第0041619号】,证载建筑面积为88.3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以主管登记部门核准为准,房产、资产详细信息请查看评估报告书或本页面最下方附件。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租约不详,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房产居住和租赁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一切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有纠纷,竞买人自寻法律途径解决。涉案物业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当事人议价:1059480元,起拍价:900558元,保证金:90000元,增价幅度:9000元。
拍品名称 | 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湘龙路42号保利香槟国际A7栋3302房产 | |
权利来源 | 《(2020)粤0307执1629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 |
权证情况 | 不动产证号:湘(2019)长沙县不动产权第0041619号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 | 商品住宅 |
租赁情况 | 截止拍卖公告上传之日,暂无收到相关材料 | |
钥匙 | 无 | |
当事人议价 | 人民币1059480元 | |
拍卖权利限制情况 | 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年4月8日首封 | |
2、抵押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
3、以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以房产现状为准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过户) 2.《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
1、拍卖对象: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湘龙路42号保利香槟国际A7栋3302房产,登记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登记价格为人民币415887元,房屋总层数34层,所在楼层第33层,建筑面积为88.3平方米,使用年限为70年,2007年4月23日至2077年4月22日,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具体情况请查看附件。 | ||
2、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F | ||
A、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 ||
3、拍卖物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的处理。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 ||
4、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 ||
5、该房产租约不详,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一切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有纠纷,竞买人自寻法律途径解决。 |
所在小区:保利香槟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