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物
长沙县星沙镇板仓路以西,开元路以南楚天二期5-4-1205室(建筑面积148.73平方米,不动产证号:710042640、710042639) 。
起拍价为人民币1027724.3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名称: | 长沙县星沙镇板仓路以西,开元路以南楚天二期5-4-1205室 | |
执行案号: | (2023)湘0423执恢297号 | |
案件承办人: | 袁法官 | |
不动产证号: | 710042640、710042639 | |
土地证号 | 长国用(2011)第6586号 | |
标的所有人: | 彭怀胤、王红伟 | |
标的现状: | 规划用途 | 住宅 |
电梯 | 有 | |
是否已腾房 | ||
租赁情况 | ||
过户情况 | 能过户 | |
钥 匙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衡山县人民法院查封。 |
抵押 | /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面积 | 148.73平方米 |
装修情况 | 精装 | |
房屋户型 | 三室两厅 | |
房屋楼层 | 房屋总楼层33层,所在楼层12层。 | |
房屋朝向 | 南北 | |
其他介绍 | 标的物情况以不动产登记为准 |
所在小区:楚天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