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物: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街道开元东路95号华润置地广场二期13栋2803室及其室内物品,房产证:湘(2019)长沙县不动产权第0048656号。房屋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0.47㎡。
特别提示:拍卖含室内物品,室内物品清单为:1台油烟机、1个燃气灶、1台冰箱、1台洗衣机、1台热水器、3台空调、2个浴霸、3张床、1个衣柜、1张沙发。
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询价:77.2403万元,起拍价:61.79224万元,保证金:9.3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说明
标的物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街道开元东路95号华润置地广场二期13栋2803室及其室内物品
执行裁定书: (2023)湘0102执7325号
房产证:湘(2019)长沙县不动产权第0048656号
标的物所有人:汤XX
标的物现状:房屋用途为住宅,装修房,建筑面积为90.47㎡,分摊建筑面积为20.35㎡。房屋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其他关于该标的物的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所在小区:华润置地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