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位于星沙街道办事处板仓中路21号星沙派商住楼2栋1107号房(权证号码:715047211,他项权证:湘(2016)长沙县不动产证明第0028254号),产权性质:住宅,建筑面积:35.52㎡,分摊面积:9.95㎡。钢筋混泥土结构。建成时间:2011年8月。登记时间:2015年10月。
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评估价:237037元,起拍价:190000元,保证金:15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住宅类标的调查情况说明
标的名称:星沙街道办事处板仓中路21号星沙派商住楼2栋1107号房
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湘0102执4133号
权证号:715047211
标的所有人:邓**
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为住宅。
周边配套:星沙街道办事处板仓中路21号星沙派商住楼2栋1107号房,交通便利,周边商城、学校、银行、超市、公园等各类型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完善。
其他关于该标的的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所在小区:星沙派